服务

图书馆服务需要事先订阅,从星期一到星期五,10点至13点 及14点到17点。

可以通过电话(+351) 213 617 570 或电子邮件 (biblioteca@cccm.gov.pt) 进行订阅。

澳门科学文化中心的图书馆为经常光顾它的读者们提供多种服务。

文件咨询

大多数作品可以在阅览室免费浏览。藏书、非书籍格式的文件需要在前台订阅。

书目目录

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图书馆的所有文档均可以通过现有的无线网络进入用户个人设备,或者通过阅览室的电脑进行查询。

借阅

借阅指的是在外面浏览文件,而不是在澳门科学文化中心的图书馆。图书借阅卡分别提供给每个读者。拥有借阅卡的读者们可以借2本书籍,为期四天,周日除外。出于安全原因,借书时始终要求出示借阅证。书架上可借用的读物,其脊上都贴有一个绿色的标记。如果图书馆的监控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员工则有责任确保借阅的正常性,并为此可能要求检查文件夹,背包和钱包。从读者借书的那一刻起,要承诺在有效期内归还,且图书要完好无损。就上一段而言,除非图书馆工作人员主动或应读者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指明,否则应要求,所有出版物均处于良好状态。可以在相应期限的最后一天之前亲自到馆内或通过电子邮件请求续借。如果超过还书期限或者图书馆需要这本书,任何读者都会失去重借阅该书的权利。如果超过还书期限,借阅者每天则需支付50欧分的罚款,一天最高不超过10欧元。如果在3个月内仍未归还该书籍,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工作人员将会更换该本,借阅者必须要支付延误费和更换书本费用。为了服务的便利性和紧迫性,管理者在图书借阅到期前可以要求借阅者归还文件。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借阅的书籍不可转让。无论什么情况,借阅者需对借阅的书籍负责。倘若损坏或丢失,须赔偿。折叠、切割、撕裂、书写或刮擦、画图、划线、弄脏或弄湿书页或页面、以及撕裂图书馆贴的任何标记行为都被视为损坏图书。图书馆的负责人根据图书损坏程度决定要不要赔偿。在损坏或丢失图书的情况下,图书馆的负责人将考虑到图书的实际和估计价值以及回收或收购过程中固有的文档费用,计算出借阅者要赔偿支付的金额。

无线网络进入

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图书馆的所有文档均可以通过现有的无线网络进入用户个人设备,或者通过阅览室的电脑进行查询。

文件影印

提供影印服务旨在满足读者在现有阅读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的需求。所有的复制操作都不能影响到到文献种类的保存或降解。 因此,提供这些服务必须事先评估要复制的作品的性质和保存状态,或复制过程对其的影响。不能影印:

  • 手稿作品和稀有作品;

  • 保存状况不佳的作品;

  • 其他的作品,由于它们的物理性质(体积、装订类型等)而遭受到相当大的损害。

视听材料的复制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并解释说明其目的。您如果要使用自助设备复制的话,必须要持有有效的借阅卡。对于自助复制,读者需要购买可充值的支付卡。根据需要交付的复制作品,应当场收取个人相应款项。提前寄出相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再应要求往国外邮递该复制品。交货的时候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付款。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图书馆提供的复制服务的价格是根据成本回收原则确定的,具体如下:

  • 影印本A4 –0,10欧元 / 页

  • 影印本A4双面– 0,15欧元/张纸

  • 影印本A3 – 0,20欧元 / 页

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图书馆保留更改复制价格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图书馆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复制品,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原则上都应供私人使用。对此,图书馆复制服务的用户或读者都应负责遵守《版权和邻接权法》的规定。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图书馆对因滥用其提供的复制品而对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馆际互借

通过馆际互借,图书馆为其他图书馆和文献中心的用户提供了使用文档的权利。该服务包括寄送作品、进行当地咨询或寄送复印件。